我们姐妹有没有房屋的继承权?

2024-12-20 09:47: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你二哥交4000元不影响该房的产权,另根据继承法,该房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他的一半由你兄妹四人与你母亲继承,因此你兄妹四人各占该房产权的十分之一,而你母亲有她的一半加上从你父亲那里继承的十分之一共十分之六,当然你母亲可对她拥有的部分有处置(如赠送、立遗嘱确定继承人等)。另虽然你二哥交的4000元不影响该房的产权,但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按份额承担这4000元的费用

回答2:

该房子应该属于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有你父亲的一半也有你母亲的一半.你父亲的那一半在你父亲去世后有他的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你母亲和你们兄妹四人分割,你母亲作为老年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你父亲有父母尚健在的话他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3:

如果没有遗嘱的约定,你们是肯定有继承权的。这房子是以你父亲的名义买的,并不是说他们交了4000块钱就属于他们的。

如果你母亲百年之后,因为他们不积极赡养父母,在财产上应该适当少分。

回答4:

1.你们兄妹均有继承权,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当然你母亲如果立了遗嘱点名归谁所有那就按立得遗嘱划分,而不适用法定遗嘱,法定遗嘱是爱没有立别的遗嘱的情况下的适用遗嘱。

回答5:

按照你的说法,房屋目前的产权人应该是你的母亲。并不因为他们交过4000元钱就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如果你指的是你母亲百年之后的继承权的话,除非你母亲在遗嘱当中有特别注明,否则,不但你们姐妹,连你大哥都是继承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