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企业破产法》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原有的一切经营事务除必要的之外都应停止。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该破产企业由法院指定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公司其他经营人员对公司不能再进行管理和经营。所以,你只能给破产管理机构,如果给了公司以前的管理人,到时候,破产管理人仍然可以起诉你,要你还钱。 纵横法律网-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师事务所-项天赐律师
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机构,让破产管理机构去要欠条,不见条不要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