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对方使用他人身份证导致无法赔偿的,后果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那么应当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赔偿对方损失。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