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参见《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