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你说的没有立字据,估计没有约定利息。如约定利息,也需要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不承认,说明不愿意支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没有足以让法官采纳的证据,很难获得支持。而你说了十年之间陆续还了1000元,相反,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已经还了1000元给你,从法律上讲对方再支付1000元给你就算还清借款。另外,如果对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你也需要证明未过诉讼时效,如中止、中断的情形等。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律师。
可以咨询律师,对方要赔偿损失
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