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潜意识在心理结构中的地位
弗洛伊德早期提出“心理地层学”,把人心理过程分为意识、前意识(下意识)和潜意识(无意识)三个层次。
①意识是指个人此时此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意识是心理系统的表层部分,意识直接支配人们的言行。
②前意识(下意识)是心理系统的中间层次。既有无意识的欲望,又有意识对这些欲望的限制。
③潜意识(无意识)是心理系统的基础层次。主要是和生理过程直接关联的内心欲望。
潜意识(无意识)通过前意识(下意识)左右人的言论和行为,一般称为“下意识言行”包括口误。
弗洛伊德举过一个例子,在一次会议的开幕式上,主持人致词:“先生们,会议应到代表符合法定人数,我宣布,闭会。”会场上轰堂大笑。弗洛伊德认为,这位主持人对会议不感兴趣,想早点脱身,因此才出现这样的口误。
我们国家也有这样的笑话。报纸上刊登一幅漫画,一位领导在主席台上说:“与会人员全部到齐,上菜!”
二、怎样调控潜意识
调控潜意识的关键是调控自己的欲望。
在心理结构中,欲望以情感为主,渗透认识(理智)和意志;因此欲望可以通过理智和意志加以调控。
欲壑难填,烦恼无限。为了调控欲望,人们提出四种主张。
一是纵欲论,认为人生苦短,应该抓紧时间尽情享乐,放纵地去满足各种欲望。但个人的无度纵欲势必会损害他人利益,况且,欲望是无限再生的,越纵越多越无法全都满足,其结果是以纵欲始以痛苦终,既害自己又害他人,纵欲之路行不通。
二是禁欲论,基本思路是既然欲望是痛苦之源,为了消除痛苦不如压抑或者干脆消除欲望。道家要求清心寡欲,佛家更进一步要用大雄之力灭欲度苦。道家佛家以及其他禁欲思想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很难做到,禁欲灭欲一途也走不通。
三是节欲论。欲不能纵也不可灭,那么最可行的是合理节制。合理节制的“理”首先是礼法,即社会的法律、制度、政策、法规、风俗、习惯等社会规范;其次是道德观念,即每个人的道德力和意志力,这是防止欲望出轨犯禁的精神栅栏。
四是超越论。社会礼法和道德观念对于欲望的调整必不可少,但都具有异己的强制性,让主体不同程度地感到痛苦和无奈。为了让主体消除痛苦和无奈从而进入自由自觉的境界,人们找出了对待欲望的第四条途径,即在精神层面上的悟解即超越。
参见:胡山林.游荡在精神向往的地平线上[N].社会科学报,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