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用什么验收规范

2024-11-26 04: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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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建专业的专有概念。如果一个分项工程需要验评多次,那么每一次验评就叫一个检验批,行业规定:每个检验批的检验部位必须完全相同。检验批只做检验,不作评定。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

1、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2、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回答2:

6 土方工程
6.1.1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说明: 6.1.1 土方的平衡与调配是土方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基本平衡数据,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计算。如工程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还应进行多次平衡调整,在平衡计算中,应综合考虑土的松散性,压缩性、沉陷量等影响土方量变化的各种因素。
为了配合城乡建设的发展,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当地市、镇规划和农由水利等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6.1.2 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说明:6.1.2 基底土隆起往往伴随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尤其当周边有地下管线,建(构)筑物、永久性道路时应密切注意。
6.1.3 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说明: 6.1.3 有不少施工现场由于缺乏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而对施工产生影响,土方施工应尽快完成,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
6.1.4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 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说明:6.1.4 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由设计规定,但鉴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均无此规定,故条文中规定,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面做成不少于2‰的坡度。
6.1.5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说明:6.1.5 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度(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进行测量,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
6.1.6 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说明:6.1.6 雨季和

回答3:

GB50202-2002

回答4:

6 土方工程
6.1.1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说明: 6.1.1 土方的平衡与调配是土方工程施工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先由设计单位提出基本平衡数据,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计算。如工程量较大,在施工过程中还应进行多次平衡调整,在平衡计算中,应综合考虑土的松散性,压缩性、沉陷量等影响土方量变化的各种因素。
为了配合城乡建设的发展,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当地市、镇规划和农由水利等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6.1.2 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说明:6.1.2 基底土隆起往往伴随着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尤其当周边有地下管线,建(构)筑物、永久性道路时应密切注意。
6.1.3 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说明: 6.1.3 有不少施工现场由于缺乏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而对施工产生影响,土方施工应尽快完成,以避免造成集水、坑底隆起及对环境影响增大。
6.1.4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 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说明:6.1.4 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由设计规定,但鉴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均无此规定,故条文中规定,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面做成不少于2‰的坡度。
6.1.5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说明:6.1.5 在土方工程施工测量中,除开工前的复测放线外,还应配合施工对平面位置(包括控制边界线、分界线、边坡的上口线和底口线等),边坡坡度(包括放坡线、变坡等)和标高(包括各个地段的标高)等经常进行测量,校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上述施工测量的基准-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也应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
6.1.6 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说明:6.1.6 雨季和冬季施工可参照相应地方标准执行。
6.2 土方开挖
6.2.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6.2.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说明:6.2.2 土方工程在施工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水系统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回填土方还应检查回填土料、含水量、分层厚度、压实度,对分层挖方,也应检查开挖深度等。
6.2.3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0.75-1:1.00
硬、塑 1:1.00-1:1.25
软 1: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0.50-1:1.00
充填砂地土 1:1.00-1:1.50
注:1 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 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 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cm,对硬土不应超过8cm.
6.2.4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6.2.4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说明:6.2.4 本规范表6.2.4所列数值适用于附近无重要建筑物或重要公共设施,且基坑暴露时间不长的条件。
6.3 土方回填
6.3.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上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6.3.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6.3.3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说明:6.3.3 填方工程的施工参数如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系数对重要工程均应做现场试验后确定,或由设计提供。
6.3.4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