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车通过某种方式和大楼形成了委托保管的关系,那么大楼就应该赔偿,不过从你的描述看,大楼未收取有关费用,很有可能没有形成委托保管的关系(除非大楼的管理方在其管理规约或合同中承诺了其对附属车库的车辆进行保管)所以,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
应该叫他赔偿给你看个例子
助力车小区内失窃 失主要求物业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日前,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助力车在小区被盗,失主要求物管公司赔偿的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
失主王小姐诉称,3月26日,她按照单位所在小区保安的要求,将自己的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下午6时许,发现有人在偷她的车并已发动,便追出大喊抓小偷,但由于当时没有保安执勤,偷车贼骑车逃走。王小姐认为,自己的车辆被盗是由于小区保安脱岗物业疏
于管理而造成,所以损失应由物业公司赔偿。该案在起诉后,被告物业公司表示愿协商解决纠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个就要看你有没有和物业那里达成协议了。当然如果物业方面提供停车服务的话,他们应该负责赔付车辆被盗的损失。
如果你有交停车管理费用他们就有赔偿的责任。交了管理费就相当有保管合同,他有责任负责。
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保管合同,物业无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