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
元旦
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
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2 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