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

2025-01-02 0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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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劳动合同法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合同,其实劳动合同法隶属劳动法范畴,劳动法又隶属于社会法范畴,已经超出了民法范围.
比如劳动合同法最主要的特点已经和民法相违背,比如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平等.
民法崇尚意思自治,但是劳动合同法更多的受到强制性规范的制约,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要经济补偿劳动者,这明显和民法的精神不符,更多的体现是对劳动者的保护.
这个问题好像以前回答过.

回答2: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法律规范.

回答3:

劳动合同属于民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