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人员可以协助建设单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极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承包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
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