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没有这种权利。
建议你可以采用如下办法:
1、和老师、导员处好关系,起码不要严厉阻止你的想法的实施
2、联系自己的实习地方,开具证明,和老师讲清楚,谁也不会承担学生找到未来接受单位的责任;适当的时候可以让家长出面和老师联系,这样可信度更强
3、大多老师不让学生单独实习也是怕学生外出自由活动,也要互相理解
1劳动者享有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去劳动仲裁地方,撤销学校代你们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2 自己找单位实习,开具的实习证明,有效无效不是学校说了算,如果学校以此为由不给发毕业证,是违法行为,去教育局或者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行。
不是了,看你们学校的领导安排了,我们是想去就去,不想去的自主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