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人

2024-11-25 20: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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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跟公司老板是否是同一个人无关,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两家单位缴纳社保的地区是同一个地区,这个就比较简单,需要在原公司将员工停保,之后在另一家公司参保。同时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办理离职,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2、两家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离职,并办理社保转出,之后在另外一家单位办理入职办理社保登记,之后进行社保转移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两家单位缴纳社保的地区是同一个地区,这个就比较简单,需要在原公司将员工停保,之后在另一家公司参保。同时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办理离职,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另外一种情况是两家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离职,并办理社保转出,之后在另外一家单位办理入职办理社保登记,之后进行社保转移才可以。

社保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回答3:

应该是在第一个单位做人员减员,再在第二个公司做人员增员。
企业是2个企业,在社保登记是2个社保登记证,社保不关心你的企业的老板是谁,而是是否可以正常缴纳。

回答4:

两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人,那最简单了,在一个公司里向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申请:将社保缴纳部门转为另一个公司,两边的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都同意了就行。
两个公司内部转移,只是代缴社保、代扣工资而已。

回答5:

如果两个公司都在一个地方,给你交纳社保的社保局都是同一地方的社保局就不需要转,他们只要接着给你缴费就行了,只是他们自己公司的人事处的人要;到社保局去做变更手续,自己不需要去办理,公司的HR都应该给你处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