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参照劳动法条款: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合同未到期,你无过错)的情形,可未违反合同内容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合同到期,不再与你续约)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支付比工作年限多1月的补偿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属于你个人的原因或违反企业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参考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找出公司规章制度违法的地方或者劳动合同不合法的地方或者在实际执行中违法的地方,然后提出解除合同
请带薪假 治病(文字上要有依据),是必须同意你治病的,否则,你就占优势了。病好后,可能要调整工作,是不能辞退的。但若所调整的工作仍因病不能胜任,经劳动调解或仲裁,可以辞退,但是,这就是有条件协商辞退了。具体查相关法律,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且,作为个别案例的补偿金标准,不是单方面说了算数,必定会有一个法律程序。或简或繁。
主动离开公司,很难拿补偿金。
过去我碰到的一般是给公司找茬,如在劳动合同、低缴社保上发难,公司怕麻烦,干脆就补偿点,然后让走人。
要不就是故意捣乱,不过这种情况也可能会被公司调整工资加换到更累的岗位上去。
病假的问题要看公司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的规定。
你多琢磨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吧,看能不能找出能利用的点来。
另外个人感觉其实辞职与否,取决于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下家,咱们打工的,职业生涯很重要,有合适的下家,不给补偿也应该跳过去,没合适下家,就先待着呗。
职场圈子其实不大,如果有不好的口碑,以后可能会遇到麻烦,你说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如下6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