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你父母的意思了,遗嘱必须是死者真实意愿的反映!
是这样的,按照继承法,如果你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而去世,那么你的房子应该还是你的,他们的那一套房子你们三姐弟应该是各占三分之一,当然,如果谁赡养父母多一点,法官会酌情多分一点给他的。但是如果你们父母还在世,要自己立遗嘱,那么他们想分给谁就分给谁,即使分给一个毫无关系的人,在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如果父母明确在遗嘱上写明了房产归两个姐姐,那么你是基本不可能要回那部分的房产的。而且,我觉得你挺男人的,男人嘛,反正都已经作出让步了,再让一让又何妨呢?
算了吧。
好人都做了一次了。就做到底吧。
和为贵。你还是个男子汉呢?再说你不要房子。你父母知道你为人厚道肯定会给你点别的补偿呀。那就够了。哪怕是一个心里的肯定也行了。
再说了以后和姐姐们生活在一个城市,怎么也是亲人呀。
以后她们知道有这份情就够了。
1.亲情胜于一切,你可以考虑放弃
2.从法律来讲,你们三个都有继承权,
3.遗嘱必须是父母的真实意愿,有必要的话,要律师公证,才有效.不是你一会要一会不要,一旦遗嘱生效,就不易更改拉.<除非你父母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