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伙协议,如何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

2024-12-31 05:14: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属于对个人合伙成立的一般构成要件,即通常情况下,成立个人合伙应当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主张合伙关系成立的一方为证明有合伙关系往往会提供不少无利害关系证明人,这就要求我们仔细审查该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内容,确定其证明力的大小,如该利害关系人没有参与、见证过合伙协商过程;

对合伙的具体内容如个人之间如何投资,投资比例,如何经营,如何分配利润共担风险等具体内容均不知情,仅仅在作证过程中只是陈述听当事人一方或从其他人处听说过进行了合伙,或猜测存在合伙情形,则不能达到证明双方具有个人合伙关系的目的,即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个人合伙关系。

扩展资料

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对个人合伙关系的认定对双方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一旦认定个人合伙关系成立,也就意味着主张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取得了合伙人地位;

可以对合伙事务享有处理权,对合伙财产享有结算、分配等权利,所以,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对个人合伙关系的认定要慎之又慎,既要保护主张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合伙经济体的正常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如何认定个人合伙关系

回答2:

您参考如下法条 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0.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51.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回答3:

你们是因为什么缘由进行合伙的呢?合伙经营什么事务了?你们是共同出资还是一人出资一人出劳务,还是共同出资共同出劳务啊?你们之间不至于连个资金往来的证明都没有吧?

回答4:

合伙就是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

回答5:

根据日常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来确定
纵横法律网-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胡志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