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退市指标:1、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3、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5、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现行创业板退市条件和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结束日后当天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连续120个交易日 —— 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提出解决方案获我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