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工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不能体现。
资产负债表中只能体现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应当填列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一栏中。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静态体现。
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次序,将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具体项目予以适当的排列编制而成。
它表明权益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本期应支付职工的各种薪酬;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发放的各种薪酬。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4、明细账户:应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进行核算。
已付工资在资产负债表里只能体现在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里,含在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里,其发生额不能单独体现
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中,贷方记提,借方发放,一般当月记提就发放了,所以负债表里应付工资也就没数。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中,每月预提数记贷方,发放工资时记借方,如预提数与实发数相等,负债表里应付工资也就没数。如预提了没有发放,则 负债表里应付工资为预提数,如多月未发放则为预提数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