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与双倍工资,我是2011年4月上班的,到现在还在上班,一直没有合同,我要公司给我社保补偿金

2024-12-22 01:05:1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支持,双倍工资从四月的工资开始算的,要说过最多也就是过两个月的时效而已
------
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仅供参考

回答2:

1、没过时效,仲裁时效一年,因为是连续侵权,从离职后一年内都可以到劳动仲裁提起申诉。
2、二倍工资从工作满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到入职满一年。如果是2011年3月4日入职,二倍工资为2011年4月4日至2012月3月3日,11个月工资,最多也就是11个月了。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7条。
3、以公司没投保为由辞职,可以向单位追索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46条、47条。
4、你的三项要求都是合法的,至于仲裁能否打赢,要看证据是否充分。通常单位到了仲裁都不会承认劳动关系,因为一旦承认,单位的损失太大。在辞职前,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起止日期,以及你每月的工资金额。

回答3:

1、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主张二倍工资,从入职的第二个月算起。
3、补缴社保。

回答4: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2倍工资,不是“双倍工资”。你从2011年4月起,有权主张2倍工资,补偿金是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主张的。参加社保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所以你的要求于法有据。用人单位的违法状况一直在存续(5月6日),所以你的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但,劳动争议有诉讼前置程序,你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再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