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说法是对的。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保兑行)在单证相符情况下承担独立的付款(承付)责任。一旦开证行(或保兑行)破产倒闭或者无法支付信用证项下条款相符单据资金,卖方如果又没有在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卖方可以按照合同向买方要钱,如果买方拒绝,那只能通过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开证行破产,则付款无法得到信用证的保障,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收回货款,买方如果不愿意友好配合偿付,此风险完全暴露。
我想你是通过我国的银行寄单的吧,开证行倒闭后,你可以通过银行向开证申请人追索,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