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五险一金补缴的问题

2024-12-02 2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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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

回答2:

社保的缴纳其实是双向的,不仅单位要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员工个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单位愿意缴纳而个人不愿意补缴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另外,医保是不可以补缴的。这种思路一定要跟员工进行沟通。如果是个别员工就让其走法律途径来解决,对单位来讲更有利,如果是群体的话那么就要一定要进行有效的沟通,沟通的基调是社会保险的缴纳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社会义务,要补缴的话必须单位和个人双方承担,经过有策略的沟通,员工最大的心理不想交钱但要享受社保,基于此的话可应采取的应对策略是压缩补缴缴年限也就是构建一个共赢的状态,由单位来全额承缴,当然这需要人力资源部门作出充分的测算,最好是不要上升到群体的法律事件或是由此导致的给员工的经济补偿的格局,否则,单位的成本和机会成本是极为昂贵的。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4:

单位不需用承担赔偿金,只要为员工补缴保险就可以。
但是,千万注意取证:最好书面要求员工将个人部分交给单位,限定日期,约定未按期的责任由员工负责。
另外可以与员工协商,别去补缴了,给他适当补偿吧,省的闹到劳动仲裁。

回答5:

您好,看您上述的,时效已经过了,丧失了胜诉权,建议您现在和单位协商,现在补缴已经不可能了,只能看协商能否赔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