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你有没有义务偿还的问题:首先要看你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这种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你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保证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负连带责任,这种保证债权人可以要你或者被保证人或者两人一道承担责任。
2、在你承担了责任之后,你当然可以起诉债务人。
3、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为稳妥起见,你可以在起诉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财产。
4、保全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工资卡,如果他身无分文,那你就自认倒霉吧
5、打了这么多,请给分···谢谢:)
补充一点: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他没钱也没有财物可执行,只能等到他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再执行。
你有义务偿还 偿还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他有钱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没钱的话就要等他有钱的时候在执行
担保人的责任是当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你要负责将这笔钱还掉,但是还钱了以后是有权利跟借款人要钱的,如果借款人实在没钱,你就只有等了,不过你既然能帮他担保,就能等一段时间了,谁能没有个着急的时候,总比遇到无赖不还钱的好
以上,如有帮助,望采纳!
你有偿还义务。
你偿还后,可以起诉借款人。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