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二,增值税中的进项税和销项税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负债类科目的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
进项税额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费,销项税额是购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费购入原材料时,进项税在借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减少:
借:原材料 8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144
贷:银行存款 9944
销售商品时,销项税在贷方,表示应交税额的增加: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00
月末结转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144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6下月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6
贷:银行存款 156
三,增值税应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类属于三级科目核算。
举例1:收到预收款10.3万,并开具发票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使是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按照权责发生确认收入,而不是收付实现制。那么收到预收款时就要做一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10.3万贷:预收账款 10.3万此时按照税法的规定收到预收款则发生了纳税义务,要确认销项税款,而会计准则认为此时尚未确认收入,所以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0.3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0.3万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就是按照税法规定产生纳税义务,应该缴纳税款的金额。
举例2:针对预收款项10.3万,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10万元借:预收账款 10.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0.3万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还是余额0.3万元,这个金额也是我们要像税务局缴纳的税款,可以发现针对该笔预付款,无论会计是否确认收入,均不影响应缴纳增值税的金额。而“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是连接会计与税法之间的桥梁科目。当企业未发生税法的纳税义务,如未开票、未收到预收款,只按照会计准则确认收入时,应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在贷方确认待转销项税额,此时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纳税义务,在会计账务处理中,也不会产生应纳税款,因为“应交税费-带转销项税”的贷方余额会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中。
举例3:月末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3万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0.3万举例4:首次购买税控设备 300元借:管理费用 300元贷:银行存款 3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300元借:管理费用 -300元。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下面是借贷方应记的科目你可以参考一下
借方: 贷方:
资产的增加 资产的减少
成本费用的增加 成本费用的转出
负债的减少 负债的增加
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转入的转出 收入的增加
借:银行存款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一般纳税人分为销项和进项,此处是销项,小规模不区分)
借:应收账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应收账款 35100
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要业务收入 30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