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的总结来看,最低可能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判刑。
盗用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涉及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责任,所谓民事责任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主要因身份关系或者财产关系而产生。主要的民事责任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修理、重做、更换等。如果给你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后果严重,你还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盗用你的身份证涉嫌犯罪的,则司法机关还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题是拿了身份证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