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你转签企业,我不愿签,根据劳动法有得获赔么?

2025-01-08 0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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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转签就是终止劳动关系,就像公司被兼并一样,你与A公司的合同没到期,你有权利不签。一般情况下符合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情况,但不排除A公司现在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回答2: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等。

回答3:

属于重大变更,公司应当支付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