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匿名的,但是你可以去当地的物价局和交通局举报,或者去交警支队驾考中心举报,再不行就来市里的交通局举报!
王凤森,安徽省太和县中原运输有限公司及中原驾校董事长,太和县政协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副主席. 2007年2月2日早上6时左右,驾驶牌号皖K93899轿车,在105国道颍泉区闻集镇英桥村路段时,将一妇女撞倒后,随即驾车逃离现场。因伤者未即时获得抢救而死亡。王凤森逃离现场后,并找人把肇事车辆,推到河里企图毁灭证据。后村民报案,王凤森被阜阳**支队**带走并拘留,三天后被保释。 然而,由于王凤森的“特殊身份”,王凤森“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案未被依法移交检察机关,也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机关于同年3月8日,仅仅对王凤森同一次交通事故给予二个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341200000607079)以“违法行为1043a: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处罚50元人民币。2、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341200000607078)以“违法行为1705B:交通肇事逃逸后,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2000元人民币,扣12分。) 如行政处罚就可以代替刑事 处罚,那法律还有公平、公正可言吗! “王凤森交通肇事逃逸”事实清楚,是影响十分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为什么只仅仅给予行政处罚,而不追究王凤森的刑事责任,办案人员为何如此胆大妄为,置法律与不顾,拒不依法移交“王凤森交通肇事逃逸一案”,法理何在?
你可以匿名打电话 0551-114喊个记者,说明一下情况 有记者来 什么情况都能解决
不只你自己举报 有很多人举报了 但是 通通的没反应
举报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