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填表说明:
1、平面坐标依据、高程依据:应由规划部门提供,以规划部门钉桩坐标为
标准。填表时写明点位编号,与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
2、允许误差:按《建筑施工测量技术规程》(DB11/T446-2007)的规定。
3、定位抄测示意图:
(1)应将建筑物位置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及北针方向、现场标准
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有建筑物等采用适当比例绘制在此栏内。
(2)坐标、高程依据要标注引出位置,并标出它与建筑物的关系。
(3)特殊情况下,可不按比例,只画示意图,但要标出主要轴线尺寸。同时注明±
0.000绝对高程。
4、复测结果:此栏必须填写复测的具体数字,不能只写"合格"或"不合格。
建筑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填写要求有哪些?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包括测设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标准轴线桩等)。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物红线桩。
(1)建筑物位置线
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
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做出平面控制网并绘制成图。
(2)标准水准点
标准水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来作为引入拟建建筑物标高的水准点,一般为2-3点,在
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测定建筑物±0。00绝对高程。
(3)工程定位测量检查内容包括:
①校核标准轴线桩点、平面控制网。
②校核引进现场施工用水准点。
③检查计算资料及成果,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看你用的什么仪器哦 控制点至少是两点 其他的什么角度啊看图纸 然后就是设计值与实测值的坐标 如果有偏差的话 你就要算它们的距离 (没有变更的.就直接按设计点来填) 结论就写符合要求
工程定位测量主要包括测设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标准轴线桩等)。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物红线桩。(1)建筑物位置线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做出平面控制网并绘制成图。(2)标准水准点标准水准点由规划部门提供,用来作为引入拟建建筑物标高的水准点,一般为2-3点,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核,测定建筑物±0。00绝对高程。(3)工程定位测量检查内容包括:①校核标准轴线桩点、平面控制网。②校核引进现场施工用水准点。③检查计算资料及成果,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4)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内部自检完成)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5)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填写要点①测量依据分为平面坐标依据及高程依据。是由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提供。在填写时要写明点位编号。②“使用仪器”栏应将经纬仪、水准仪等仪器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标注清楚。③“定位抄测示意图”具体要求:④应将建筑物位置线、重要控制轴线、尺寸、指北针方向、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红线桩、周边原有建筑物,道路等采用适当比例绘制在此栏内。⑤坐标、高程依据要标注引出位置,并标出它与建筑物的关系。⑥特殊情况下,可不按比例,只画示意图,但应标出主要轴线尺寸,±0.00绝对高程。⑦签字栏中
看你用的什么仪器哦 控制点至少是两点 其他的什么角度啊看图纸 然后就是设计值与实测值的坐标 如果有偏差的话 你就要算它们的距离 (没有变更的你就直接按设计点来填) 结论就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