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发改委昨天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各类开发区由6866个核减至1568个,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类开发区数量减少了77.16%。目前,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再度出现过多过滥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仍继续暂停新设和扩建各类开发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合规公告的开发区。
43%开发区土地闲置
昨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目录显示,经过集中清理整顿、规划审核、设立审核及落实"四至范围"等几个阶段的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到2006年12月,全国各类开发区由6866个核减至1568个,规划面积由3.86万平方公里压缩至9949平方公里,开发区面积降幅为74.23%。
国土资源部资料显示:我国大批不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征而不开”、“开而不发”,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撂荒,全国开发区土地43%闲置。
2003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下发,重点清查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而扩建的国家级开发区。
开发区划定“四至范围”
发改委称,国家有关部门将保留的开发区规范为三种类型:即综合性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并参照命名规范进行了重新定名。
同时,在每个县、县级市、城市远郊区原则上只保留了一家开发区,不再保留设立在水源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开发区。在饮用水源上游规定区域范围、人口密集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限制设立化工、造纸、医药等类型的开发区。
对确需保留的开发区,均要求与上述区域保持合理距离,并需经省级环保部门出具区域环境达标的书面审核意见。同时,对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资源枯竭型城市、部分老、少、边、穷地区的开发区,在入园企业个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等具体审核条件上给予了一定倾斜。
此外,通过设立审核的开发区,落实开发区“四至范围”(东、南、西、北四周边界),将开发区清理整顿的成果落实到了具体地块上,同时对开发区边界拐点进行实地测量,获取了拐点坐标数据。这不仅有效防止了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也为开发区用地实施数字化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济特区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划出一定范围,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以吸引外商来投资或贸易的特殊地区。
开发区是一种享有特殊经济政策、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地域类型。开发区的建设推进了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对外开放,被认为是一种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我国自80年代初兴办经济特区以来,各类开发区在全国快速发展。因此,对开发区发展经验、发展机制和动力、存在问题及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面临的新问题和相关对策研究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世界上开发区的建设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时意大利的自由港。此后,西欧许多国家相继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这一时期开发区的功能比较单一,主要从事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1959年爱尔兰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出口加工区。进入70年代以后,随着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出口加工区获得成功后,出口加工区成为开发区的主导形式。亚洲开发区的成功在于它顺应了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重组和追求最大利润的需要,为本地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与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的结合提供了理想的场所,成为出口导向战略的有力工具,带动和加速了当地工业化的发展[9]。70年代末以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冲击全球。继美国“硅谷”之后,发达国家率先建立起科学园和科学工业园区,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也纷纷效仿,以推动产业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转移及产业结构的升级,并成为开发区发展的一种新的重要形式。
1980年,我国在东南沿海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兴办经济特区。1984年,我国宣布设立14个沿海开放城市,并在这些城市中设立数量不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80年代开发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以至90年代以后,开发区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类型也更加多样。从开发区的功能和类型上,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金融贸易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从开发区的级别来讲,有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乡镇级等不同级别的划分,甚至有的村也设有工业园区。到2002年6月,我国仅国家级的各类开发区已达160多个,遍布在全国各个省区。 我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其他城市划定的小块区域,是18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实践表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扩大出口、发展高新技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起到了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已经成为当地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外商在我国投资的热点地区和外贸出口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