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关于包拯的故事?

2024-12-28 1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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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传说中的包公简直是个神,任何复杂的案件,经过他的审理,总能水落石出。任何狡猾的罪犯,在他的逼问下,总是原形毕露。他明察秋毫,摘奸发覆,洗冤雪枉,因而赢得“包青天”的称号。一部洋洋洒洒、50余万言的《包公案》讲述了包公许多精彩的断狱故事。其实,这些断案故事绝大多数都是后人虚构添加的。 确实见于历史记载的、有关包拯的断案只有一件,就是他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如果让那个农民把牛杀了,就触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会进一步告发。所以包拯叫那农民回家把牛杀了,借以引诱割牛舌者前来告状。此计果然很灵。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机智。 包拯在历史上当然不至于只断过这上个案件,可惜其他的案例在史书上没有留下记载。包拯是人不是神,他不是时时事事都能做到“明察秋毫”的。他也不过失误,有过被人愚弄的事情。历史上倒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在他任开封府知府时,有个人犯了法,按法律规定,应当杖脊。于是犯人贿赂了包拯身边的小吏。小吏深知包拯的性格,乃对那个罪犯说:“明天你见到包大人,他必定先交给我审问,你别的话不要说,只管喊冤自辩,我自有办法。”第二天,罪犯来见包拯,包拯果然吩咐上小吏审问。罪犯按照小吏的提示,只是喊冤,自辨不已。这个小吏故意装出盛气凌人的样子,大声呵车斥道:“少废话,给我老老实实地受杖!”包拯生平最恨以强凌弱,如今看到小吏这样狐假虎威,不禁大怒,当场将小吏打了17杖,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其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却中了小吏之计,为他所卖了。 传说中的包拯家世清贫,命运偃蹇,生下来就是个“黑漆漆、亮油油”的小儿,被父母遗弃。幸蒙兄嫂怜爱,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悔他一举成名。这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年、少年时代,深受父母恩爱和教养。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所以史书上说他“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正因为他孝顺父母,故在他29岁中进士后,竟辞官归里,颐养双亲,以终天年。直到先后给父母送终,并且守制满期后,包拯才出去做官。先任天长县知县,后又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由于过粗官吏大量贪污,每年进贡端砚数不断增加,人民不堪负担。包拯上任后,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一扫往日贪风,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连一方端砚也没有带走。 包拯的廉洁无私、受到人们的赞赏。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包拯被调往京城任监察御史,这虽没有多大实权,但包拯能够尽职尽责,对宋朝的内政外交提出许多批评和建议。三年后,包拯调任三司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掌管全国户口和税务。他曾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后来的省)的财政、监察事务,工作干得很出色,故两年后又升为户部副使。 皇祜二年(公元1050年),包拯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无权。包拯又称包待制,就是由此而来。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这倒是很重要的职务,可以指出朝政的种种弊病。在此任上,他曾多次抨击不法的权臣,而且对时政提出种种批评和建议。然而包拯在此任上并未干多久。两年后,包拯被改命为龙图阁学士,龙图阁是皇家“图书档案馆”,这也是包龙图这一称号的由来。龙图阁学士是个虚衔,包拯带着这个虚衔又先后在河北、庐州、池州、江宁等地任地方官,十几年后他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在开封府任上,他只干了三年,就升为权三司使之职。第二年又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传说中说包拯是宰相,甚至是首相,人们呼之为“包相爷”,恐怕就是据此夸张而来,其实包拯从未任过宰相。 不过,此时包拯已是年过六旬的垂垂老翁了,两年后,包拯就病死在开封。弥留之际,仁宗还亲临包拯府第看望。包拯死后,宋朝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所以人们也称包公为“包孝肃”。 包拯无论在什么任上,也确实能做到不畏权势。他最受到百姓爱戴,还是在开封府任上。因为在此任上,他经常直接处理百姓中的事情。据历史记载,他在任开封府知府期间,有两件事比较突出: 一是简化了民众告状的手续。当时尽管朝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一个平民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繁多,机时且根本见不到长官的面,这就为那些奸吏豪强舞弊创造了条件。包拯到开封府上任后,作出新规定:大开官衙正门,凡是告状之人,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当面陈述案情,任何人不得刁难。这一改革,深受百姓欢迎。 二是疏通惠民河。开封城内有一条惠民河,河两岸既有平民百姓的住宅,也有达官贵人的府第。一年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包拯经过调查,发现河水泛滥,在于河流淤塞不通。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一些达官贵人在河上筑堤修坝,将坝内之水据为己有,种花养鱼,并和自己的住宅连成一片,建成水上花园。要疏通河流,必须拆毁堤坝,冲走水上花园。包拯不顾达官贵人们的反对,毅然下令将所有堤坝和花园拆毁。虽然后来权贵们告到仁宗那儿,由于包拯做得完全正确,仁宗也只得缄口不言。 正因为包拯敢于为民作主,不畏权贵,所以京城流传一句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说,尽管百姓打不通关节也不要紧,因为有包拯为我们做主。 但是,包拯毕竟权力有限,并非像传说中的那样法力无边,凭着皇帝赐给的三口“钢铡”,可以“先斩后奏”。因为当时宋朝法律规定,该判流刑和死刑的罪犯,地方上是无权判决的,必须上报中央审批,经皇帝钦定后才能实行,任何人包括包拯在内都没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包拯也从来没有所谓权威无边的三口“钢铡”。而且宋朝的死刑执行方式也只有斩、绞二种,尽管后来出现过“凌迟”(即千刀万剐),但也是极个别的特例罢了。 历史上的真包拯确实大公无私,做了官以后对家里人的要求也很严。他曾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已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谁要是做官犯了贪赃,死后不得葬进包家祖坟。所以包拯一直被人们视为心中的清官偶像也就不奇怪了。 有一个名字,在中国历史上千古流芳。这就是清正廉洁、万世景仰的包拯。在宋代,他因整顿吏治、惩治贪官、解除民困而被称为“包青天”,后世则敬称他为包公。包公出生于合肥,成名在端州(今肇庆),扬名于开封。然而如今关于包公的故事大都来自开封。有几人知晓包公与广东肇庆的历史渊源——包公于公元1040年到端州任知州,即端州最高行政长官,当时他42岁,是第一次担任州级长官。 包公主政端州3年,政声斐然。他因地制宜,开创了珠江三角洲桑基鱼塘式农业之雏形;他创建了端州第一个交通和邮政总站,创办了端州第一所公立学校;他设立了一座庞大的储粮备荒的谷仓——丰济仓。这几件大事,是包公为端州成为西江中下游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而作的筹划与贡献。包公主政端州期间,还促进了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共同繁荣,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而在端州流传最广的一件事是包公“不持一砚归”。当时端州出产的砚十分珍贵,被作为献给皇帝的贡品,实行限额开采。过去端州的地方官都以“进贡”名义层层加码掠夺百姓,而包公离开端州时,却“不持一砚归”,千百年来一直被传为佳话,后来更衍变为一个美丽的传说。 包公在端州不仅政绩突出,还留下了一些不可多得的文化遗迹。其中,七星岩的题字是现在仅存的包拯手迹,弥足珍贵。 所有这一切形成了独特的“包公文化”。“包公文化”不仅是宋代文化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宋史研究上很有价值,还在岭南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广东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的瑰宝。 虽坐拥灿烂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肇庆长期以来却开发利用不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曾多次指出,包拯在开封府1年零3个月名扬天下,在肇庆为官3年而世人知之甚少。在建设文化大省的今天,肇庆市明确提出了以“包公文化”为切入点建设文化名市的战略。肇庆正在抓紧开发与“包公文化”相关的砚洲岛以及端砚文化,恢复包公府衙,出版《包公兴端州》一书,创作拍摄电视连续剧《包公端州传奇》,与开封、合肥联合开发“包公文化”旅游线路,等等。可以相信,擦亮“包公文化”品牌,将为广东文化大省建设写下光辉的一页。

回答2: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包拯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才正式出山,当了知县这样的小官。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1.家庭简介
  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宗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2.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 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3.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奇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4.入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5.相关事迹
(1)拒收端州名砚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墨砚沙”的沙洲,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
(2)以魏徵为师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担任了谏官的职务。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精心选定魏徵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够从中吸 取经验教训。
  包拯在做谏官时,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3)反对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4)三弹张尧佐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5)参倒张方平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6)抨击宋祁
  宋祁是名诗人,但是文人无行。他在四川当官时,生活奢糜。每顿饭,必须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味荤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为他摇扇、捶背、敲脚。在他下榻的床边,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照顾他的随时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他道德败坏,丑闻很多,却屡屡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对此 非常不满,多次向皇帝上书,对宋祁的丑行大加抨击,终于罢了宋祁的官。
(7)严惩张可久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8)力参任弁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御笔一挥,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9)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10)执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
  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11)重惩贿赂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公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故事: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用木棍打屁股)。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起来。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

以上供楼主参考,希望可以有所借鉴!

回答3:

他老在天长县任知县时遇到的一件事: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回答4:

包拯杀了儿子,人们就有了六亲不认的这个词语,口耳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