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我校在读本科生,进校后修满2学年课程,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平均绩点3.0以上,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学有余力,切学习能力强,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原则: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修读专业,一旦申请注册后不得变更其辅修专业。特殊专业(艺体类相关专业)不能作为其他学院学生辅修专业。
录取、缴费与注册: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辅修专业需在第四学期第一周内想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吉首大学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开办辅修专业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核后第二周公布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培养学费和办理注册手续。
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同时进行,从学生进校后第4学期开始,到学生进校后第8学期为止。特殊情况经申请可批准延长下校学习时间(但不超过修业年限)
学生不论因何种因素造成中途终止辅修的,学校不退还已交费用。凡终止辅修者,其在辅修专业所修合格的课程,可获得辅修课程证书。
附2012年拟开设辅修专业的院校及专业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园林、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
商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会计学、工商管理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
这只是拟开设的专业,如果申请人数达不到相关要求就不能开设该专业的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