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共青团中央提出了依托建团、社区建团、独立建团、公寓建团、联合建团等五种方式。
第一,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把服务青年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围绕青年学习、就业、婚恋、参与、维权等基本需求,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切实有效的服务,增强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二,党建带团建。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主动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格局,在党建的带领和带动下加强团的建设,并以实际工作成效服务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
第三,在遵循《团章》原则规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方法、制度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具有许多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团建不同的特点,既要继承符合团建基本规律的历史经验,借鉴其它类别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成功做法,又要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出一些能把团章规定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的新的方式方法、组织制度,探索一条充满活力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新路。
第四,重在发挥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基础在“建”,关键在发挥作用。能否发挥作用,是团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能否建立、巩固和发展的根本,也是检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第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针对各类非公有掉经济组织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从易到难,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⑴独立建团。凡有3名以上团员且生产经营和职工人数相对稳定的,都要按照团章规定,单独建立团组织。
⑵联合建团。凡有团员但不足3人、暂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可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通过企企联合、村企联合、校企联合、市场联合等多种形式,建立联合团支部。
⑶依托建团。工商联、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行业协会、商会、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民间机构、社团组织发育较为成熟的地方,可依托上述组织、机构或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团组织。
⑷社区建团。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可通过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把本区域内不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团员,以及居住或工作在本区域内的团员组织起来,建立团组织。
⑸公寓建团。对外来青年员工实行公寓化管理的企业,可在公寓建立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双重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