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承兑汇票转让给贵公司过程中贵司是收款人还是被背书人,如果接受出票当然不存在背书的问题,但如果是通过背书方式受让票据,就必需背书连续。不背书是不可以的。另一方面,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前提是可以确认收入,发票开具后就意味着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如果你的客户是第一背书人背书是必须的,如果是第二手及以后不背书没什么影响。
必须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