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综上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务,无民事行为能力。
纵横法律网-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余守学律师
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只具有一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也叫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无效,但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所实施的纯获利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代理。自己单独实施的效力未定,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遗嘱行为无效。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