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1、可以退。意向金,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
2、根据去年4月国家住建部的调控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意向金是否合规,关键在于开发商是否获得所售房屋的预售许可。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意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一般情况都是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才收这钱,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就接收定金了。
3、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意向金是违法的。你可以协商退款,如果仍然不退,你去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一样可以获得退款。
1、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资料来源:百度词条意向金
可以退。买方与中介在委托购房协议书中约定意向金之时,一般会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的条件,一般不外乎经中介居间,卖方同意按照委托房款成交,即转化为定金。但这样购房者就处在被动的位置上,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购房者最好在意向金合同书中注明。
中介在向卖方转付意向金之前,必须再次取得买方另行出具的书面同意书,否则中介的转让行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购房者,交纳意向金可以,但是要约定一旦买方没有看好房子不准备购买时,意向金就要如数返还,不得作为中介费用罚没。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居间不成不得罚没意向金。所以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但是这必须是在意向金转换为定金之前,否则,就应该按照有关定金的规定处理。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第四百二十四条至四百二十七条的内容对此做了规定。有的中介会约定买方一旦交付了意向金,和卖方见了面洽谈后意向金就转化为中介费用。
意向金在商品房交易中区别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意向金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可以退,但必须是意向金转化为定金之前才能退。
如果交付了意向金,且已经转化成定金之后,购房者一旦出现违约不购房的情况下,意向金是无法拿回的;反之,如果意向金已转化成定金,而是卖方出现违约不卖房的情况下,那么卖家则需双倍返还意向金。
购房意向金好处
1、意向金可以保证购房者的购房权益,如果卖家收了意向金,并将意向金转化为定金之后,就算有其他买家出价更高,卖家也不能反悔,一旦反悔后,就要双倍的将意向金返还给你,这对房东是一种经济利益上的制约。
2、意向金是买家向卖家表示买房的诚意而付的,如果购房者带着意向金与卖家谈条件或者价钱,会更有效的多,一般来讲,卖家都是将房子挂在多家中介公司的,谁先付钱就会先与谁谈或者卖给谁。
3、购房二手房要约定好交易的细则,如价格、房屋的付款方式、时间、家具家电、维修基金等多个方面,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房屋最终成交不了,所以一定要事先以书面的形式将意向金协议或者买卖居间协议确定下来,而签订书面协议的前提下就是要买方支付意向金,以免到时候房东中途反悔。
如果是意向金 那绝对实可以退的 你看看清楚 有没有写到关于 定金 或者说是订金 如果上面写的是订金 那绝对实可以退的 如果是定金的话 估计要打官司了 一般情况下 是完全可以退的 因为 你还没有签正式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