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我们这块的规定,你看看吧! 考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时,市招办工作人员要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丢失的,由考生本人写出情况说明,贴上近期免冠照片,交系领导和专升本报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考生所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证明这两个名字属于同一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考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时,将情况说明交给市招办工作人员,市招办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接受其照相。 祝你好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