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有没有受伤,或是受伤轻重与否,都应该出警,人的尊严不容践踏!这是宪法中早就有了的内容,宪法是凌驾于一切法律之上的,就凭这点,警察就不能不管.可是话又说回来,警察叔叔们忙哪!不是忙着办案破案,就是忙着接受各种"笑纳",也情有可原.不过话还得说回去,商家是干什么的?是为你我这些"上帝"们服务的!警察是干什么的?是保护我们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义,打击邪恶势力,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保驾护航的,他们这么做实在有点让人心寒!你既然咽不下这口气,那就把商家告上法庭,告它侮辱你的人格,践踏你的尊严,最好陪个几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顺便将那家派出所告上法庭,告它渎职或者不作为,准赢.我严重支持你!
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出警并进行调查。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
被人打一耳光属于治安案(事)件,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必须出警。
如果致伤,或危机生命就必须出
否则就看责任心和正义感了
如果你还手,就够出警了,那叫斗殴
你受的伤重吗?要有医院证明,比如“轻微脑震荡”等
如果不够重,应该找居委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