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一、 遗嘱人亲笔书写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让别人代写。书写时字迹要清晰,语义要准确,不要使用摸棱两可的语言。最好别用铅笔书写,用 毛笔、钢笔或签字笔都行,这样不易被人篡改。
二、 签名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一定别忘了签上自己的姓名,这不能让别人代签,也不能用捺手印来代替签名。
三、 注明年、月、日
写完遗嘱后,遗嘱人必须写清楚立遗嘱的时间,这个时间包括立遗嘱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项都得写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行。常 见的错误是只写年、月而没写日,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5条、10条及司法解释第37条,具体解答如下:
1、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分配原则上均等,但考虑具体情况可以不均等,继承法明文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遗嘱继承,写明父母继承全部遗产,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所以,如果女儿符合该情况,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女儿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部分才可以依遗嘱。
3、抚养费应给付至子女18周岁,他去世后抚养费支付情况需具体分析,遗产由父母继承,则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一、如果没有遗嘱,所有财产都会有他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均等继承,而不是有他的女儿一个人继承。
二、这样的遗嘱部分有效。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他的女儿是未成年人,他又立遗嘱指明把所有财产都由自己亲身父母继承,他的女儿可以要求分一部分遗产。
三、人过世以后,抚养费是不执行的。但遗嘱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