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为同一人。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人,监事必须由他人担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按照适当比例吸收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
5、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是同一个人去担任,但是不能兼任监事
2、根据公司法,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但是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是同一个人去担任,但是不能兼任监事。谢谢!希望可以帮到您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