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老板有订承包合同,那么就应该按承包合同执行,与劳动法关系不大。在你承包的工程没作完之前,只能按进度支付你的报酬。至于未完工部份,只好和老板协调估价结帐,这很麻烦。最好按合同执行好了。劳动法是他雇佣你时才有作用,你承包工程双方不是雇佣关系了。
按《劳动法》办事!
虽然你是承包‘,(也许没鉴合同,协议什么的)也属于顾佣性质,而且已形成顾佣实质!
哎!现在的建筑行业就是这样,不想给他做,他逼着你做,你勉强答应了,老板又挑三拣四。不过没办法,承包的东西不做完一般是拿不到钱的
你是乙方,合同上的乙方不能在任何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停工,如果乙方原因停工所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有这条他不给你结账,你还就不想给他干了,那只能带你的工人把你的工人的工资要回来。至于你承包的价格和工人工资之间的利润那就。。。。。。。。。。。。如果没那条,那就现在以正规形式通知他找其他施工队伍,如果你不做的项目现在又人接手了那就更好办了。。把工程量仔细算出来,找他或更上层甚至最上层的领导处理。既然闹翻了,难题肯定有。坚持就能胜利。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