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我认真看了一下,问题稍复杂一些,首先看雇用关系。从你提供的情况来说,另外一船和工人之间存在雇用关系,而不是你,就不一样了。他们给你帮忙有没有费用,如果有。出事的工人是为那一支船工作,你和这个工人没有雇用关系,只是和那个船有合作关系,所以工人的事应由那个船处理,你和那个船协商,就是说工人不能直接找你要钱,而是找那个船!
赔多少不是你的事!
当然在你的船上出事了,从道义上内销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
同时还要看你们的工作环境,有没有导致其死亡的因素,如果有,就应当是赔偿,而不是补偿!
你们相互帮忙,不是你和记雇员的关系,是两个公司的关系!工人是帮助公司给你们工作,换句话就是,工人仍是为那个船工作,而不是为你!
这里面的法律关系提问复杂,最好去找个律师,以便保护你和工人的权力!
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责任肯定是有的,这个需要相关部门鉴定
我们在审理雇员受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这里的遭受人身损害主要是雇员本人以外的外部环境、他人的行为等外力因素,而非自身疾病等原因引起的,故要求雇员从事的雇佣活动与损害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即雇员的雇佣活动是造成雇员受害的原因。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既然是雇佣关系,当然是帮谁做事,就谁负责。
你好!
承担小部分责任!因为对方的死亡原因是自身身体状况,跟工作没有直接原因!
可以先协商,从道义角度给予部门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就让对方去起诉吧,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会高的!
付大部分的责任,因为又不是你害他死的,说不定他身体有问题啊!
不可能 付全部责任,主要看雇主有没有过错。如果是心脏病造成的,雇主多少也得承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