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携带证件到迁往地区派出所办理迁户证明即可。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你作为家属户口可以随迁的。
如果你是成年人(年满18周岁)那么可以只迁你自己的。具体办理流程是到你新房的所属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先咨询一下需要的资料,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但是很简单,不复杂,然后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
看你在外地的人均得房面积能不能达到迁户口标准,有的话直接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把自己迁过去,至于你父亲不迁也还是可以的。。
去新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你的户口属于是亲人随从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