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证据 如果地皮是你大舅的名字,有可能是赠与合同 房子是谁的,是姥爷的 还是可以继承的
你妈妈出了钱 有证据么 口头遗嘱有证人吗 这些都必须有证据证明的 没证据是帮不了的
你姥爷的房子,死后却没有留下遗嘱,你妈妈当时是出了一部分钱,你妈妈说姥爷生前曾口头答应如果有开发商建房子会送给我妈妈一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有证据证明1、你妈妈当时是出了一部分钱;2、口头答应,有二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是是口头遗嘱。
再说姥爷买这块地皮的时候写的是我大舅和大舅母,这房子就是你大舅舅的。
这个口头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明基本无效。至于出钱的问题,没有证据也没有办法,因为名字是你大舅和大舅母的。建议再协商,或者找找有无其他证据。
您好,按照您所述的情况,土地登记在您大舅及舅妈的名下,则土地使用权属于他们所有,在他人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土地使用权人所有。该处宅院不属于您姥爷的财产,您母亲无法继承的。
当初你母亲为购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可以作为借款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
你的这个情况很难处理:
1、知道这块土地情况的人已经不在了(姥爷和姥姥)。
2、土地权在你大舅手上,产权是他的。
2、口头说明也仅仅是你妈妈一人说的,已无法对证。
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能找到当年出钱的证据(当年的经办人或者单据),才有可能争取到部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