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房东持有的合同上签字补加了1年租期,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东不同意提前结束租期就难办了,因为协商不下来你朋友就算单方面违约,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房租的。合理的办法还是只有双方协商。如果上法院的话,你朋友是不能能胜诉的,结果可能是达成调解也可能是判决,你朋友就要再多出些钱而且还要出诉讼费。
这种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协议解除合同!首先,不管怎么签的合同,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又不存在欺诈的情形,所以只能履行合同!想要解除,你只能主张情势变更,但个人感觉难以认定!至于他不见你的问题就不是法律能解决的了!想想成本3000块钱值得你来回折腾吗?值得的话,你就去请律师吧!不过律师一般不愿意接这种案子~太少!
可以退到押金,如果房东不理睬,需要找律师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区法院起诉。
合同续签只在原合同上签字补加了一年,合同有效。提前退房应按原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在支付违约金后应当退还押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未履行期限房租20%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很简单的方法,你把房子再租出去,租期到你2013年2月就行了,你可以问他,因为你转租必须他同意,他如果不可能知道你转租的情况的话,你可以直接转租,到期跟他要押金就是了,反正转租期间你收租金就是了,就算赔也不会赔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