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1. 工作满7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已经成为正式员工,不存在转正问题;2.企业未缴保险,违法在先,你随时可以走人;3.企业需补交保险、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键是看你们书面约定的试用期是多长时间,看试用期合同里的约定。如果过了试用期,双方都没有异议继续合作到现在,但是你又没有签订正式合同,至今3金未交,说明你还不是正式工。你要离职他也无话可说。也不会等一个月。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走了
从法律上来说你不算正式员工,如果对方说你要提前一个月打招呼,那么他认为就是正式员工了 但是实际上你并没有签合同。所以不必理会 至于他说的保险 那就是扯淡 保险是在合同生效的时候开始交 这都月底了 他说3月已经交了 你3月都不是正式员工。
不需要等一个月。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工作7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两点的任意一项,你都可以随时解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向单位索赔。
没签的话就直接辞职好了,因为你至今还不是正式员工。但无劳动补偿发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