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赠与也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处置形式,并且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增强,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后,还能撤销赠与吗?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也即是说: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也就是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赠与协议是合法的,未经公证也是有效的。经双方同意,可以撤销赠与协议。
赠与协议,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真实意愿的表示,且协议条款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就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公证不是赠与协议必经程序,即使未经公证,仍可生效。
赠与协议是经协议双方签字认可的,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或撤销都是无效的。只有双方同意撤销赠与协议,撤销才能成立。
赠与行为在赠与完成之前一般可以撤销。
撤销要当事人签协议,一方不同意,起诉至法院.
1、只要赠与标的物没有发生实际转移,是可以撤销的;
2、否则,不可以撤销;
3、但是经过公证的或者公益性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赠与行为在赠与完成之前一般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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