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上没有包容犯一说,只有吸收犯。行为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因具有吸收与被吸收的关系,仅以其中一罪定罪。比如说,一人入室盗窃,窃取财物之前他必须要入室,入室和盗窃有吸收关系,所以只要有盗窃行为,那非法入室必将被盗窃所吸收,以盗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