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一个班子,打造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是前提。在选拔农村班子成员中,坚持“三强型”标准,即政治强,做党在农村各方面政策的明白人,靠落实政策凝聚人心;个人致富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能够领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始终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不懈怠,带领全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通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等形式,选拔村干部,并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和任用工作的监督,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有威信的干部选拔进村班子,切实把农村基层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和争创一流的坚强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2007年以来,山阳县先后有800余名“三强型”党员干部进入村“两委会”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搞好一个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党校、行政学校作为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整合组织、人事、宣传及各项专题培训资源和培训活动,采取见会插一脚、以会代训、主体办班、长短结合的办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培训党员干部1200多人次。结合“两委会”换届,举办培训班6期,对600多名新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党纪法规和廉洁从政知识专题培训,提高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意识。强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六创建”活动,先后协调投入40多万元在县城、公路沿线、主要集镇树立大型户外廉政公益广告宣传牌50余面,建起了廉政文化一条街、廉政文化广场、百米廉政文化长廊,建设高标准廉政文化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企业110个,使廉政教育从“文件促廉”走向“文化倡廉”,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推动”走向“互动”,使廉政教育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在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
三、落实一个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工作任务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每年初制定下发《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一览表》,将任务分解到牵头部门和有关参与单位,进一步夯实乡镇、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其工作重点。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围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将任务分解为10大类35小项进行百分制量化,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建好一个阵地,精心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建好阵地是必备条件。按照有房子、有牌子、有设施、有人员、有制度的“五有”要求,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设立村级纪检办公室324个,配备村级纪检委员324名,使每个村都有党风廉政活动阵地,让群众有一个反映问题的地方,干部有一个研究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场所。充分发挥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阵地的作用,定期组织活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政治、文化活动之中,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搭建平台。
五、完善一套制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近年来,我们针对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理顺农村村务、财务和事务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纪检监督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民情恳谈会制度》八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统一下发到乡镇,规范上墙,建立规范和约束农村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一个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乡镇机关,重点公开各项农村工作的政策及支农惠农政策,各类专项资金及财政转拨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深化办事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各村组,重点公开财务收支、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投入、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让群众心中有数,明明白白。与此同时,乡镇、村党组织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开展党内组织活动情况等内容,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2007年以来,在全县建立乡镇政务、村务、党务公开栏350多个,筹资6万余元创建政务公开示范乡镇12个,创建“一厅式”办公和门户网站示范单位10个,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4个、县政务公开示范点21个。
七、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和谐、促发展的作用。实行“五廉两册”,即: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廉政考试任前“鉴廉”、“考廉”,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任时“话廉”、“诺廉”,领导干部实行向纪委述廉、发放廉洁自律手册和落实“五个一”记实手册,任后“践廉”、“述廉”,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建立民情恳谈会制度,拓宽农村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广泛开展民情恳谈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恳谈,心贴心交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研究解决良策,化解各类矛盾。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召开不同层次的民情恳谈会、议事会800多场次,收集归纳问题1200多条,解决突出问题920多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有效解决了少数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确保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发展。
八,创建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各方,整体推进。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规划》,实行县委常委、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抓责任制和部门、乡镇领导联系点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制定督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并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开展。2007年以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级示范点20个,乡镇示范点60个。高坝镇石头梁村、金山村,城关镇西关村被评为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板岩镇党委、十里乡党委、教育局、城关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同时,积极开展“勤廉兼优”基层干部评选活动,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公开报道,通过表彰大会、先进人物报告会、图片展览以及文艺创作等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八个“一”的要求
一套专题片、一场“廉内助”活动、一封廉政提示函、一次任前廉政考试、一场“正廉”专题讲座、一系列反腐快讯、观摩一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讲述一番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