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不过刑期基本也都是在3年以上.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具体的数额你自己算吧,也就是个算数的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没有什么变化.大体还是以上所述.
根据你的描述回答:
1、根据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为:你们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城市)不同,乘以20年。
2、根据法律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2000.11.15发布)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3、此次事故比较严重,建议立即委托律师处理,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给你解决问题
山东常盛律师事务所 贾磊律师
你问的这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该判多少年的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如果能够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的话,法院会根据他的自首情节,酌情减轻处罚。不过,死者不因肇事者逃逸后,错失抢救时机的严重情节,被轻判的可能性是有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看:肇事司机逃逸,与受害人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就是,如果肇事司机不逃逸,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便可以避免死亡。如果即使肇事司机不逃逸,也不能避免死亡,那就不属于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条件。
这种情况应该是三到七年,赔偿估计在60到8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