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和王安石是不是同朝为官

2025-01-02 1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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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包拯和王安石是同朝为官,当时的皇帝即宋仁宗赵祯。

包拯(999—1062),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

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

扩展资料:

包拯

高祖:包业,不仕。 

曾祖:包袭,不仕,后赠太子少保。 

祖父母:

祖父:包士通,后因包拯显贵赠太子少傅。

祖母: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父母:

包令仪:官至虞部员外郎,后因包拯显贵赠太保。

张氏:追封(阙)阳郡太夫人。

配偶:

李氏:包拯原配,早卒。

董氏:包拯继室,后封永康郡夫人。

儿子:

包繶,包拯长子,娶崔氏,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先于包拯去世。

包绶,:名包诞,包拯幼子,出生在媵妾家中,后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女儿:

包氏,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

包氏,嫁国子监主簿文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

回答2:

包拯(999—1062),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
他们是同朝为官,当时的皇帝即宋仁宗赵祯。

回答3:

是同朝为官,但包拯比王安石大了二十多岁,也早去世二十多年,也就是说,包拯已经是国家栋梁的时候,王安石才刚在政坛上初露头角,两识认识是肯定认识的,但交集确实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