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楚平安世纪天使保险的请进,有问题请教……

2024-12-25 10:32: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回答2:

朋友你好!
对于你的三个问题,是这样的:
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合同是终止的。
2,身故后除得身故保险金外,还可得累积生存金和累积分红
3,生存总利益,是退保时,客户可拿回的钱,由现金价值+累积生存金+累积红利组成的。

回答3:

不管是18岁前还是18岁之后身故,领取后合同就终止。跟保障型的一样,只要身故后,领取后合同就终止。

回答4:

身故合同终止,除了领取身故保险金还可以领取生存金,就是每三年的返款,外加投保至身故期间的分红。
生存总利益是现金价值+中档分红+生存金

回答5:

理财型险种都是这样的,身故金和保障类的身故金领取是不一样的。你的代理人应该跟你说了的吧